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初次聘用年龄满18周岁不得大于25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8周岁,有其他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四)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六)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本人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男性,灭火员11人:主要从事灭火救援。通讯员1人:接处警、相关办公软件编辑使用。驾驶员2人:消防车辆驾驶(B2以上驾照)等工作,从事过消防工作、退役士兵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2026年4月21日至5月11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
地 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沟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承诺书、政审表、近12个月的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中及同等学历的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五)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表格见附件,需盖村委会或学校章和户籍所在派出所共两个章)
(六)考核程序
1.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5折返跑,单科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体测标准见附件。其中,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现场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具体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单边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路面驾驶。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体检和心理测试。报名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需求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为体技能训练、队列训练和业务培训。对于在培训期间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将予以淘汰。
(八)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分配到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1个月(包含培训阶段的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大队将组织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管理
1.本次招聘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招聘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评成绩及本人履职情况由大队决定是否续签;
3.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用工形式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接续工作;
4.大队负责对招聘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大队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5.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该在录用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试用期后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签订劳动合同后灭火员、通讯员、驾驶员工资为分别为2900、3200、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大队将适时组织开展定岗定级和管理岗的考核选拔工作,并按照岗位职级调整薪资。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 的,大队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三)录用人员享受“六险二金”,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基金,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基本工资内扣除,意外伤害险和互助保障基金由单位负责缴纳(不在个人基本工资中扣除);
(四)在岗工作期间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提供住宿和伙食;
(五)单位每年统一组织体检;
(六)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10天)。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考核过程全程录像,提前2天邀请支队纪检和龙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三)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五)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心理测试等,取消录用资格。
本招聘信息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固定电话 (0421-3307119)
盖镜淳(18242198977)
马天赐(18304211968)
队伍和专职管理科电话:0421-2635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朝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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