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引才公告

文章摘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海南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学科建设水平,根据《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青海省 2026 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 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新增岗位需求公告》等相关规定,面向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2026 届全日制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心血管内科等临床紧缺专业);2024、2025 届未就业择业期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才计划 202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海南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与学科建设水平,根据《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青海省 2026 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 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新增岗位需求公告》等相关规定,面向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

2026 届全日制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心血管内科等临床紧缺专业);2024、2025 届未就业择业期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列入引才范围。

二、引才计划

2026 年度计划面向全国引进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4名、博士研究生2名(详见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以《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确定的条件为准。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引才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星期三)18时截止,采取线上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海南州人民医院引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5.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

6.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线上报名者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hhnzrmy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如:张三+内科学),扫描件须清晰、完整;现场报名者携以上资料及身份证原件到海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南州卫生健康系统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者做好引才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现场资格审查在考核测评前一天进行,应聘人员需到海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现场资格审查,也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并完成网上学历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州人民医院公众号后续发布的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测评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一般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海南州卫生健康系统校园引才考核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会务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核测评工作。

2.考核方式:考核测评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综合面试答辩+专业实操技能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均以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考核测评通知为准。

(四)签订就业协议。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岗位数和参加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由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内2026届毕业生、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与国(境)外院校在读人员签订双方协议。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双方协议)的应聘人员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参加体检,接受考察(政审),体检工作由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基本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个人诚信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个人档案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选,在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州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入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属不宜聘用(录用)的,取消聘用(录用)资格,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录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应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三)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六、引才政策

引进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按《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新增岗位需求公告》规定及海南州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七、相关事宜

有关考核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信息,将在海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州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并及时查询,未进入初试名单者不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海南州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周毛加 15297214107

杨桂娟 15809747770

办公室电话:0974-8522701

电子邮箱:qhhnzrmyy@163.com

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黄河北大街16号

微信公众号名称: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微信公众号:qhhnzrmyy8522701

附件:1.海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

业生需求计划表

2.海南州人民医院2026年度校园引才报名表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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