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人丨哈尔滨五常市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按照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经五常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聚焦就业困难群体,加大招聘力度,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100名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对象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具有五常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1)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认定类型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已进行失业登记满一年)。 1.

按照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经五常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聚焦就业困难群体,加大招聘力度,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100名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对象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具有五常市行政区划内户籍,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详见附件1)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认定类型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已进行失业登记满一年)。

1.民政部门招聘公益性岗位要求女性年满18(含)周岁以上(200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47(含)周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8(含)周岁以上(200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55(含)周岁以下(1970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优先安置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所在地就业困难人员,热爱养老工作。

2.其他部门招聘公益性岗位要求年满18(含)周岁以上(2008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服从组织统一分配。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未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因个人原因报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由本人负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所有与企业注册信息相关职务的、担任社区(村)“两委”成员的;

5.现役军人;

6.已由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7.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8.以单位在职职工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仅限本人报名。

1.报名、审查时间:2026年 7月 29日-2026年8月4日工作时间。

2.审查材料:

(1)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附件2)1份;

(6)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投资任职信息”打印截图1份;

(7)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中“账户信息”打印截图1份;

(8)本人社保流水1份。

3.报名地点:五常市人才就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4.报名咨询电话:0451-56661886。

5.报考考生需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笔试及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ljwch.gov.cn/)。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将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信息。

八、体检

体检由五常市人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1.对本次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拟录用后,通过五常市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附件2:就业援助对象安置申请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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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就业援助对象安置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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