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于2024年7月18日正式分设运行,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是由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准的以承担烧伤、电伤、化学伤、慢性创面修复以及整形美容等临床诊疗、医疗救治、教学、科研和预防与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乌鲁木齐市烧伤医院,始建于1958年,已有68年建院历史。医院开放床位250张,以满足不同患者的治疗需求。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于2024年7月18日正式分设运行,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2219号,是由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准的以承担烧伤、电伤、化学伤、慢性创面修复以及整形美容等临床诊疗、医疗救治、教学、科研和预防与公共卫生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前身为乌鲁木齐市烧伤医院,始建于1958年,已有68年建院历史。医院开放床位250张,以满足不同患者的治疗需求。

医院按照“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思路,以烧伤整形特色专科建设为抓手,以顺应医疗改革、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宗旨,努力探索医院发展新途径,致力于打造烧伤专科品牌建设,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专,人专我特”的发展原则,在烧伤救治和整形专科建设上执着追求,汲取了多家国内知名医院的先进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烧伤治疗理论和实践技术,成功开展了成批大面积急危重症烧伤救治、烧伤合并复杂并发症等高难度烧伤救治,同时还开展了诸如重症创伤救治、前列腺电切术、椎间盘突出微创治疗等多临床专业领域治疗,并积极与专业整形美容团队开展方向,为烧伤患者后期恢复奠定诊疗基础。

2024年医院获批自治区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烧伤与创面修复研究团队开展“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项目;与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烧伤专科医联体;逐步推进自治区烧伤专科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烧伤专科诊治链条体系化建设,开展微粒皮植皮新技术、休克期削痂植皮术以及小儿烧伤惊厥防治、早期切削痂的技术实践等专业科研课题。

医院秉持稳健发展理念,围绕“四个一,一个100”的建设目标(即:一套符合现代发展需求的综合信息体系;一个自治区级应急医疗梯队;一条烧伤专科全诊治链条;一个深度融合社区医疗的特色诊疗中心;培养100名符合医院发展的各岗位业务、管理骨干人才),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提升医护专业技能、与国内外知名医院建立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建立高水平的科研基地,以科研带动临床,以临床促进科研,形成良性发展循环。

展望未来,医院将继续以烧伤学科为支撑,科学谋划,着力打造烧伤专科诊治链条,完善整形美容科、中西医康复综合科、妇科、外科、口腔科、重症医学等学科布局和建设,秉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烧伤专科特色、人才立院科技兴院”的医疗服务宗旨,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诚信诚心的服务态度,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建成自治区一流、国内知名的烧伤整形专科医院,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5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7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6);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7)。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2026年8月3日19: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10日;

缴费时间:2026年8月5日10:00-2026年8月11日19:00。报名、缴费请登录https://c.exam-sp.com/XJD8fy2026zp07按照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82001、BW082002的岗位,分为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两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60%。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81001、BW081002、BW081003、BW081004的岗位,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试工考核)三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40%。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报名网站( https://c.exam-sp.com/XJD8fy2026zp07 ),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扫描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

(2)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PDF格式)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PDF格式)。专业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6);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7)。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考生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职称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5)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材料栏目。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18699142193(赵老师)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5);专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6);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7);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考生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4)相关费用:本次考试制岗位笔试费95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试制岗位编码为BW081001、BW081002、BW081003、BW081004。

(5)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笔试(岗位编码为BW081001、BW081002、BW081003、BW081004)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82001、BW082002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81001、BW081002、BW081003、BW081004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工成绩×4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八)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将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2.体检要求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1.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十)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7854857(组织人事科)

六、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7854861

七、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后续考核环节公示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7. 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2026年 7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编制外招聘岗位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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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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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xlsx
0.01MB Excel表格 0次下载
附件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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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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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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