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岗位,主要是在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科室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招用人数5名。(因工作需要该岗位需值夜班、适应24小时响应及周末轮班)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填报的《大东街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1张;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返还)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鉴定(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则免);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粤省事”申请);
5.《考生承诺书》(附件2)。
报考者不管是否招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招用。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86号之五2楼,咨询联系电话:020-37637720,联系人:涂先生、王小姐。(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与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广州市三甲以上医院三个月内体检结果有效)。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根据招考公告内容,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招聘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招用资格的,或在接到招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招用手续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3.本次招聘成绩保留一年有效期,一年内本单位辅助人员的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成绩及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4.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大东街道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招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越秀区大东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考生承诺书.docx
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