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61号)、《关于印发<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古交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 招聘岗位
街道(乡、镇)就业服务站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劳动力调查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共35名。
三、 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2.具有山西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残疾人员要求不影响工作),能长期驻扎基层一线从事相关工作,经古交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45周岁以下(包含45周岁),能熟练使用工作软件,具备开展日常工作的能力,责任心强,拥有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在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人或任职人员;
4.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古交市人社局各公众号予以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
2.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不含双休及节假日)。
3.报名地点: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408(古交市腾飞路45号)。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携带纸质版《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首页、第二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状态必须均为有效状态),可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民生山西APP”下载打印,也可到就近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
(5)《2026年古交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公开双向选岗
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统一时间参加公开双向选岗。
本次公开双向选岗由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遵循公开、平等、公正、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办公软件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责任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
各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太原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并报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本次招录的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专职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期结束后,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 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执行。
六、 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需现场查看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请报名人员保管好自己的原件。
(三)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四)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次共安置35名就业困难人员,统一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招够的岗位将持续至招满为止。
(六)各用人单位招用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只能从事招聘岗位的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交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 报名监督电话
0351-5218788
附件:1. 2026年古交市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表.docx
2.太原市古交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