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依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5〕4 号)、海口市人社局《关于确定〈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认定标准的通知》(海人社发〔2026〕8 号)等政策文件,结合医院紧急用人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用见习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订立劳动合同,仅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属于岗位实践锻炼,不属于劳动用工关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用见习人员合计18名,其中医技5人、护理见习岗12 名,行政见习岗1人(医务科投诉岗)。 三、见习人员报考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南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16-24

依据《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5〕4 号)、海口市人社局《关于确定〈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认定标准的通知》(海人社发〔2026〕8 号)等政策文件,结合医院紧急用人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用见习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订立劳动合同,仅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属于岗位实践锻炼,不属于劳动用工关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用见习人员合计18名,其中医技5人、护理见习岗12 名,行政见习岗1人(医务科投诉岗)。

三、见习人员报考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南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就业见习人员身份。

(二)拥护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对应见习岗位实践工作。

(三)医技、护理见习岗须具备护理相关专业学习背景,有从事本专业岗位工作所需执业资格;行政辅助岗具备岗位基础履职能力。

(四)每名人员仅可以享受一次就业见习相关待遇,不得重复参与就业见习。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12个月,见习起算时间以实际签订见习协议、到岗上岗时间为准;见习期满见习关系自动终止。见习人员因个人原因,履行书面申请流程后可申请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五、见习人员待遇、保险保障

(一)见习基本生活费标准:2500 元 / 月,按月足额发放。

(二)医院为全部见习人员购买覆盖完整见习周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因本次不属于基地认定模式下的就业见习,不参照正式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职工社会保险。不执行医院编内、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福利体系。

(四)见习期满不自动转为聘用。

(五)食宿安排:食宿自理。

六、招聘实施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官网对外发布招聘公告;信息公布时限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布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渠道:线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

(2)收集材料。下载并完整填写《海口市中医医院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规定的职称证等相关佐证复印件压缩发邮箱hkzyyr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式方式】。

(3)上岗后须按要求签订就业见习协议,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考核遴选

1、医技、护理见习岗。采取笔试 + 面试,均在线下进行,重点考核护理专业基础理论、职业素养、岗位适配度。

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空缺的见习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具体地点,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告、笔试成绩公告中另行公布。

2、行政见习岗。采取面试考核,在线下进行,考察沟通表达、岗位适配度、服从管理情况。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见习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人力资源科牵头联合教务科、护理部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见习协议与岗前准备

1、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明确见习岗位、期限、生活费、保险、权责、解除情形,明确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科落实。

2、落实带教制度。医、技岗位见习生由教务科统筹管理,护理岗位见习生由护理部统筹管理,行政见习生对应职能部门具体管理。每名见习人员指定1名正式在岗带教指导老师,带教老师应作风正派、业务熟练;每名带教老师同时带教见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制定见习培训计划,落实岗前安全教育、院感培训、业务培训。由教务科联合对应职能部门制定实施。

4、完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保险生效后安排人员上岗。人力资源科落实。

七、见习期间日常管理

(一)考勤管理。

建立专门见习人员考勤台账,参照医院规章制度开展日常考勤管理;一个月内见习人员无故连续缺勤 3 天或累计缺勤 5 天及以上,医院可按协议解除见习关系。

(二)岗位管理。

1、原则上仅安排在本院区开展见习,不安排异地见习。

2、保障见习人员享有业务培训、院内文化活动同等参与权利。

3、见习到期,由教务科、对应职能部门组织带教老师会同科室开展综合考核,出具书面见习考核评价意见。

4、完整归档保存报名材料、见习协议、考勤台账、生活费发放财务凭证、保险保单、考核意见等全套资料。

八、见习关系解除、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文件可以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发生下列情形,医院可以单方解除见习协议:

(一)一个月内无故连续缺勤 3 天或累计缺勤 5 天及以上;

(二)不服从见习计划及医院管理,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

(三)主观过错、重大过失,给医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四)提供虚假身份、学历材料;

(五)其他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行为。

(六)见习期限届满,见习关系自动终止。协议解除或终止,医院据实结算已经出勤月份见习生活费;保险效力按照保险保单约定执行。

九、经费保障

本次 18 名见习人员见习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医院自有经费保障。

十、如医院完成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后,后续新招录见习人员,严格完整执行琼人社规〔2025〕4号全部政策条款。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海南省、海口市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执行。

本方案由海口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见习岗位需求明细表

2.海口市中医医院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

3.就业见习协议书

海口市中医医院

2026 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1.见习岗位需求明细表.xls
0.01MB Excel表格 0次下载
2.海口市中医医院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0.04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3.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0.2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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