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279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1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6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招聘岗位:乌翠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保洁48人;
乌翠区园林绿化站保绿8人;
乌翠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洁1人;
乌翠区幼儿园保洁1人;
乌翠区童馨幼儿园保洁2人;
乌翠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更夫1人;
二、聘用条件
乌翠区常驻人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已登记失业(符合登记失业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安置前6个月内,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可作为安置对象纳入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对未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介绍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就业援助对象,原则上不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经认定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除外)。
三、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
1、未被认定为“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
2、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4、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一)乌翠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月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三)聘用期限:招聘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除对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被招聘人员——选取岗位——公示——履行聘用程序。(一)发布公告
通过乌翠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单位办公所在地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3、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4、《乌翠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乌翠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提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六、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上岗后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7、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乌翠区人社局公众号发布。报告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公开招聘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不知晓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3、招聘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乌翠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0458-3651789
乌翠区园林绿化站0458-3688191
乌翠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458-3652259
乌翠区幼儿园0458-3651755
乌翠区童馨幼儿园0458-3980966
乌翠区青少年活动中心0458-3986861
附件1:乌翠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乌翠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
乌翠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