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募青年见习生招聘10人公告(第三批)

文章摘要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始建于1955年,是以肝病、肺病、感染病、职业病为诊疗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承担了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肝病、肺病、职业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并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培训、会诊、业务指导以及赣州市城北片区居民的医疗救治工作,是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盟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见习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1 见习护士1 3 大专 护理 护士资格证 2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赣州市肝病医院、赣州市肺科医院、赣州市职业病防治医院)始建于1955年,是以肝病、肺病、感染病、职业病为诊疗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承担了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肝病、肺病、职业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并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艾滋病、结核病、肝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的培训、会诊、业务指导以及赣州市城北片区居民的医疗救治工作,是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联盟单位。

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见习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1

见习护士1

3

大专

护理

护士资格证

2

见习护士2

5

大专

护理

3

见习护士3

1

中专

护理或助产

4

见习医学工程师

1

本科

生物医学工程

二、其他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需进行失业登记)。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3.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工作。

三、薪酬待遇

2564元/月(含充入职工饭卡的伙食补助264元)。办理补充工伤保险。

四、见习期限

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失业登记)等材料扫描件各1份。

3.报名方式:扫码填写报名表。

4.医院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5.地址及联系方式: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107室人事科,电话:0797-8131375。

六、体检

面试通过者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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