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八幼儿园、中卫市第九幼儿园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2026年秋季学期,新建中卫市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投入使用,为保障上述2所公办幼儿园秋季学期如期开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等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岗位需求通过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二)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竞聘教职工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好,奉献意识强,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个人信用良好。 二、招聘岗位 2026年秋季学期,中卫市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预计各开设4个教学班,拟各招聘教职工15人,具体为:

2026年秋季学期,新建中卫市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投入使用,为保障上述2所公办幼儿园秋季学期如期开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等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岗位需求通过面试方式择优录用。

(二)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

竞聘教职工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好,奉献意识强,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个人信用良好。

二、招聘岗位

2026年秋季学期,中卫市第八幼儿园、第九幼儿园预计各开设4个教学班,拟各招聘教职工15人,具体为:

(一)中卫市第八幼儿园

幼儿教师8人 保育员4人

厨师1人 面点师1人

帮厨1人

(二)中卫市第九幼儿园

幼儿教师8人 保育员4人

厨师1人 面点师1人

帮厨1人

秋季学期开设班级数低于4个班的,每少1个班,教师减少2名,保育员减少1名;高于4个班的,每增加1个班,教师增加2名,保育员增加1名。聘用人员依据各岗位竞聘人员成绩高低排序核减或核增。

三、各岗位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幼儿园所竞聘岗位工作。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师德师风记录。

4.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技能和从业资格。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幼儿教师

(1)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保育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保育员证。

3.厨房从业人员

(1)厨师: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能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熟悉儿童膳食特点,具备团队管理能力。

(2)面点师: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各类中西式面点。

(3)帮厨: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讲究卫生,有食堂帮厨、切配或清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单位开除、解除聘用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在各级教师招聘、事业单位及各类公职招考中,被认定存在作弊、材料造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有精神类病史的;

5.存在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侵害幼儿权益不良记录,列入教育行业从业黑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明确不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具备相应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7月6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意向幼儿园报名。

中卫市第八幼儿园

丁老师:18995465565

地址:沙坡头区文昌镇迎宾大道以东、山水大院三期以西。

中卫市第九幼儿园

李老师:14795002779

地址:宁钢大道与汇丰路交汇处向东100米。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持《中卫市第八幼儿园、中卫市第九幼儿园临聘教职工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或特长的材料(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到所在幼儿园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审核报名教师资格及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环节。

(三)面试

面试竞聘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及方式,以各招聘幼儿园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各幼儿园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竞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拟招聘岗位和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应聘者须符合用人幼儿园岗位体检要求。体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园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六)公示竞聘结果

各园依据各岗位教师竞聘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本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培训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用人幼儿园组织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日期由各园决定,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培训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及社保等待遇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幼儿园与聘任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沙坡头区教育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按用人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2026年7月6日

附件:中卫市第八幼儿园、中卫市第九幼儿园临聘教职工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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