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统一安排,结合辽源市西安区工作实际需要,经辽源市西安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36名。社区服务专业岗位为专职专岗,必须在社区工作,不得在街道工作。招聘岗位表详见《2026年西安区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辽源市西安区户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类别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除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统一安排,结合辽源市西安区工作实际需要,经辽源市西安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36名。社区服务专业岗位为专职专岗,必须在社区工作,不得在街道工作。招聘岗位表详见《2026年西安区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辽源市西安区户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类别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除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服务工作。

(二)男性出生日期在1972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6日之内;女性出生日期在1982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6日之内。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企业(含厂办大集体)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地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配备人员主要职责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配合当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开展劳动力入户调查、信息摸排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三)及时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求职需求、招聘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培训等信息;

(四)开展辖区内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依托吉林“智慧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五)摸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服务需求,定期调查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需求;

(六)为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就业扶持政策申领等服务;

(七)及时组织推荐辖区内重点群体参加招聘活动、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活动,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八)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创业服务。

四、配备人员工作地点

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工作地点在辽源市西安区域内街道所辖社区。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由社区使用,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和社区负责,业务上接受人社部门指导。对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街道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由街道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比例分别承担。对开发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街道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补充说明: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7〕94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文件要求:“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根据吉人社〔2022〕90号,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通过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辽源市西安区人社服务大厅一楼公益性岗位报名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与本人报名身份相符合的材料,具体包括:就业失业登记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需去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认定)、低保证、零就业证明、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详细填写《辽源市西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两份。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回避个人信息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2、报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当场提出。经复核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一)笔试

1. 笔试具体时间、考场地点、考前须知等相关要求,详见考生《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2. 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考试科目设置为《通用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满分分值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面试

1.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2.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3. 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 考生综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2. 考试成绩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辽源市西安区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八、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辽源市西安区就业服务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西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一)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优先)从高到低的次序,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由辽源市西安区就业服务局组织实施。所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每年度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下一年用工协议,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聘用单位建立并统一管理。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辽源市西安区就业服务局指导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二、纪律要求

(一)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站 ( http://www.lyxa.gov.cn)

(二)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37-3167600(辽源市西安区就业服务局)

举报电话:0437-3167855(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辽源市西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6年西安区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岗位表》

辽源市西安区就业服务局

2026年7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辽源市西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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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6年西安区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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